Dhp 1–20 法句經.雙品:二十首偈兩兩成對,同一個句型說兩遍,一遍往壞的那一邊,一遍往好的那一邊
法句經第一品 雙品(Yamakavagga,Dhp 1–20)
二十首偈兩兩成對,同一個句型說兩遍,一遍往壞的那一邊,一遍往好的那一邊
這一品是整部《法句經》的開頭,沒有場景、沒有說話者,只有偈。二十首幾乎全部成對:前一首說懷著惡心的意,後一首說清淨的意;前一首說心裡緊抱著「他罵了我」的人,後一首說不抱的人;前一首說屋頂蓋得不好,後一首說蓋得好。句型整句照抄,只換掉幾個字,讀的人一眼就看得出兩首之間差的是哪一格。
最鋒利的是開頭那一對。法以意為先導,以意為主,由意所成;接下來不是一條道理,是一個畫面:苦跟著懷著惡心說話做事的人,像車輪跟著拉車那頭牛的腳——牛走一步,輪子就壓過一步,甩不掉。第二首換成清淨的意,跟著的是樂,像影子一樣不離開。兩首的差別只在一個字與一個比方:車輪是壓過來的,影子是不離開的。
最後一對把尺度拉到出家人身上:說得出很多扣著義理的話而不照著做的人,像替別人數牛的牧人,分不到沙門這件事的份;只說得出一點而照著法去做、捨棄了貪瞋癡的人,才分得到。
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
法以意為先導,
以意為主,由意所成;
如果用懷著惡心的意
說話或做事,
苦就跟著他,
像車輪跟著拉車那頭牛的腳。
法以意為先導,
以意為主,由意所成;
如果用清淨的意
說話或做事,
樂就跟著他,
像影子一樣不離開。
「他罵了我,他打了我,
他勝過我,他搶了我。」
心裡緊抱著這些的人,
他們的怨止不住。
「他罵了我,他打了我,
他勝過我,他搶了我。」
心裡不抱這些的人,
他們的怨就平息了。
在這世上,怨從來不是靠怨平息的;
不帶敵意才平息得了,
這是一條從古以來就是這樣的法。
別人不明白,
我們在這裡是會走到盡頭的;
在這裡明白過來的人,
爭吵就從那裡平息。
持續看著美好而住,
在諸根上沒有約束,
飲食不知量,
懶散、精進低落——
魔羅確實會壓倒這樣的人,
像風壓倒不結實的樹。
持續看著不淨而住,
在諸根上好好地約束,
飲食知量,
有信心、已經發起精進——
魔羅確實壓不倒這樣的人,
像風壓不倒岩石的山。
還沒有吐掉濁垢的人,
卻要穿上袈裟色的布,
他離了調伏與真實,
不配穿袈裟。
而那個已經把濁垢吐掉的人,
在戒上好好地入了定,
具有調伏與真實,
他才配穿袈裟。
把不是心材的當成心材,
把心材看成不是心材,
他們得不到心材,
錯誤的思惟是他們走動的範圍。
把心材知道成心材,
把不是心材的知道成不是心材,
他們得到心材,
正確的思惟是他們走動的範圍。
就像屋頂蓋得不好的屋子,
雨就會漏進去;
沒有修習好的心也是這樣,
貪就會漏進去。
就像屋頂蓋得好的屋子,
雨就漏不進去;
修習好的心也是這樣,
貪就漏不進去。
這裡憂愁,死後也憂愁,
做惡的人在兩邊都憂愁;
他憂愁,他受傷害,
看見自己的業被弄髒了。
這裡欣喜,死後也欣喜,
造了福的人在兩邊都欣喜;
他欣喜,他非常欣喜,
看見自己的業是清淨的。
這裡煎熬,死後也煎熬,
做惡的人在兩邊都煎熬;
「我做了惡」,他煎熬,
去到惡的去處,更加煎熬。
這裡歡喜,死後也歡喜,
造了福的人在兩邊都歡喜;
「我造了福」,他歡喜,
去到善的去處,更加歡喜。
就算說得出很多扣著義理的話,
放逸的人卻不照著做,
像牧牛的人數著別人的牛,
他分不到沙門這件事的份。
就算只說得出一點扣著義理的話,
而照著法、做的事合於法,
捨棄了貪、瞋與癡,
正確地了知,心好好地解脫了,
不管在這裡或在那邊都不執取,
他分得到沙門這件事的份。
② 本經獨特重點
《法句經》一品一檔,品沒有另外的篇可以並排,這一品的②③就寫在這裡(體例補充第八節)。
第一件是一對一對的句型。
本品叫「雙品」,名字就是它的形式:二十首裡十八首兩兩成對,只有第五、六首不成對。成對的方式不是意思相反的兩句格言,而是同一個句型整首照抄,只換掉關鍵的一兩格——懷著惡心/清淨,苦/樂,車輪/影子;緊抱/不抱,止不住/平息了;美好/不淨,壓倒/壓不倒,樹/山。讀的人不必讀懂道理,只要比對兩首之間換掉了什麼。第十五至十八首更進一步:四首是同一個句型,換的是動詞(憂愁、欣喜、煎熬、歡喜)與主詞(做惡的人、造了福的人),而第十七、十八首把第十五、十六首的「看見自己的業」換成一句自己說出口的話——「我做了惡」「我造了福」。
第二件是開頭的「法」。
第一首「法以意為先導」的「法」(Dhamma),注釋書讀作心裡的狀態,譯文照原字作「法」;後面接的是「說話或做事」,意在先、話與行為在後。整部書以意開頭,而這一首沒有說意是什麼,只說它在前頭、是主、所成。接下來的兩個比方分量不同:車輪跟著拉車那頭牛的腳,是一種機械的必然,牛自己甩不掉;影子不離開,是一種陪伴。同一個動詞「跟著」,兩首給了兩種質地。
第三件是出家人的尺度。
第九、十首說袈裟,最後兩首說「沙門這件事的份」,兩對的判準一樣:身上穿的、嘴上說的都不算,算的是有沒有吐掉濁垢、有沒有照著做。第十九首的比方很窄:牧牛的人每天數牛,數得一清二楚,牛卻是別人的,擠出來的奶也不歸他。說得很多的出家人,數的是別人的東西。
③ 結構脈絡
二十首,第一、二、七、八首與第二十首各六行,第五首三行(沿用《中部》第一二八經的分行),其餘各四行。原典品末「雙品第一」照慣例不譯。
原典每一首或每一對之前有一個故事的標題(Cakkhupālattheravatthu、Maṭṭhakuṇḍalīvatthu……,本品十四個),那是注釋書《法句經注》為每一首配的因緣故事的名字,偈本身不提這些故事;照體例補充第四節不進①。本品第九首與第十七首的標題都是提婆達多的故事,第一首是眼護長老,第十九、二十首是兩位作伴的比丘。這一層注釋在⑥部層級另談。
引號:純偈集,照體例補充第二節不加外層引號。偈裡被引的話——第三、四首「他罵了我……」、第十七、十八首「我做了惡」「我造了福」——加引號。
讀法:第一首「以意為主」照原典 manoseṭṭhā,seṭṭha 是最好的、居首的。「懷著惡心的意」「清淨的意」依《增支部》一集那兩種人(懷著惡心的、心裡清淨的)。第七首「持續看著美好」的「美好」依表上 subha 的寫法,第八首「持續看著不淨」依《中部》第五十經。第十一、十二首的「心材」是樹心最硬的那一層,依《中部》第二十九經的比方。第十九首 saṁhita 字面是「連在一起的」,注釋書讀作三藏的經文;譯文作「扣著義理的話」,不替它補「經」。第二十首「在這裡或在那邊」原典是 idha vā huraṁ vā,指這一世與下一世,譯文照字面。
與別處重疊的逐字沿用:第三至六首照《中部》第一二八經(第六首也是《長老偈》四集沙毘耶、八集大迦旃延的一首);第九、十首照《長老偈》三十集弗沙;第十三、十四首照《長老偈》二集羅陀。第二首末兩行的「跟著」「像影子一樣不離開」照《相應部》憍薩羅相應第四經的偈。第六首末行的 medhaga 依表作「爭吵」,《中部》第一二八經與《長老偈》兩處原作「爭鬥」,沿用時照表一起改。
📖 延伸閱讀
《法句經》第一品,全書的開頭。十八首兩兩成對,同一個句型抄兩遍,只換掉關鍵的一兩格;整部書以意開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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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第二品。十二首圍著「放逸」與「不放逸」這一對字打轉,始終不定義它,只讓它出現在各種位置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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