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ig 15.1 長老尼偈.四十集:她做了一個無可挑剔的媳婦,三個丈夫卻都說受不了她;出家七天得到三種明之後,她看見了原因——七生以前,她是一個去親近別人妻子的金匠
長老尼偈四十集第一篇 伊師達悉長老尼(Isidāsī Therī)
她做了一個無可挑剔的媳婦,三個丈夫卻都說受不了她;出家七天得到三種明之後,她看見了原因——七生以前,她是一個去親近別人妻子的金匠
開頭是敘事:華氏城有兩位比丘尼,伊師達悉與菩提,托完缽、吃過飯,在僻靜處坐下。菩提問:你好看,年紀也還輕,你看見了什麼不對勁,才出家的?伊師達悉說:菩提,聽我是怎麼出家的。
她的前半生是一份一條一條列出來的清單:嫁到娑雞多,早晚向公婆問安,見到丈夫的親屬就慌忙讓座,親手為丈夫梳妝、煮飯、洗碗,像母親照顧獨生子。丈夫卻對父母說:她沒有傷害我,我就是不要與她住在一起。她被送回娘家;第二個丈夫一個月就把她趕走;父親把一個托缽的人招來做女婿,他住了半個月就要回他的破布與水罐——不管要什麼都給你,他說,我只是不要與伊師達悉住在一起。她想:去死,或者去出家。
她出家七天就得到三種明,也看見了自己的七次出生:伊羅迦車的金匠,親近別人的妻子;地獄;一隻生下七天就被閹掉的猴子;一隻被閹、長蟲、瞎一眼的母山羊的孩子;一頭拉犁拉車、瞎了眼的小牛;一個不男不女的女奴的孩子;一個被商隊領隊拖走抵債的女孩,後來讓丈夫討厭他的另一個妻子。每一段都收在同一句:就像去親近了別人的妻子那樣。最後一首說:他們丟下我走掉,這件事我現在也已經終結了。
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
在以花為名的城,
華氏城,大地最好的地方,
有兩位出身釋迦族好人家的、
有德行的比丘尼。
其中一位是伊師達悉,
第二位叫菩提,戒具足;
兩位都樂於修禪、誦讀,
聽聞得廣,抖掉了煩惱。
她們托完缽,
吃過飯,洗好缽,
在僻靜處舒服地坐下,
說出了這些話:
「大德伊師達悉,你讓人看了心裡澄淨,
你的年紀也還沒有衰退;
你看見了什麼不對勁,
才專心在離開感官慾望(Nekkhamma)上?」
被這樣問著,
在僻靜處、善於說法的
伊師達悉說了這番話:
「菩提,聽我是怎麼出家的。」
「在優禪尼那座好城裡,
我父親是一個守著戒的財主;
我是他唯一的女兒,
他疼我、喜歡我、愛我。
後來從娑雞多來了
出身最好的家族的求親的人;
一個珍寶很多的財主,
我父親就把我給他做了媳婦。
對婆婆與公公,
早晚都去問安,
我用頭碰他們的腳,
照著人家教我的那樣禮敬他們。
我丈夫的
姊妹、兄弟或隨從,
哪怕只看見其中一個,
我也趕緊起身讓座。
用飯、用飲料、
用吃的,以及那裡存著的東西,
我款待他們、端給他們,
誰該得什麼就給什麼。
按時伺候過之後,
我回到屋裡,到了門檻,
洗著手腳,
合著掌走向我丈夫。
拿著梳子、香粉、眼膏,
還有鏡子,
像一個梳妝的侍女那樣,
我親手為丈夫打扮。
我親手煮飯,
親手洗碗盤;
像母親照顧獨生子那樣,
我這樣伺候我的丈夫。
我就是這樣盡心,
愛他,勤快,放下了慢,
早起,不懶惰,守戒——
丈夫卻討厭我。
他對母親與父親說:
『我要告辭走了;
我不要與伊師達悉住在一起,
不要與她同住一個屋子。』
『兒子,不要這樣說,
伊師達悉有智慧,能幹,
早起,不懶惰,
兒子,你有什麼不喜歡的?』
『她一點也沒有傷害我,
可是我不要與伊師達悉住在一起;
我就是討厭她,我受夠了,
我要告辭走了。』
聽了他的話,
婆婆與公公問我:
『你做錯了什麼?
放心地照實說吧。』
『我什麼也沒做錯,
沒有傷害他,也沒有說難聽的話;
婆婆,能怎麼辦呢,
我的丈夫就是討厭我。』
他們把我送回父親家,
心裡難過,被苦壓著,
護著他們的兒子:
『我們輸掉了一位有形有貌的吉祥天女。』
後來父親把我給了
第二個人家,一個有錢人的家;
收的聘金只有那位財主
娶我時給的一半。
在他家我也只住了一個月,
然後他也把我趕走了;
我像女奴一樣伺候他,
沒有過錯,戒具足。
我父親對一個
托缽走動的、自我節制、被調伏了的人說:
『做我的女婿吧,
把你的破布與水罐放下。』
他住了半個月,
就對父親說:『把我的破布還給我,
還有水罐與杯子,
我要再去托缽。』
父親、母親,
以及我所有的親族,都對他說:
『在這裡有什麼沒替你做到的?
快說,會替你做。』
這樣被問,他說:
『只要我自己做得到,我就夠了;
我不要與伊師達悉住在一起,
不要與她同住一個屋子。』
他被放走了,
我一個人想著:
『我要去告辭,
去死,或者去出家。』
那時大德耆那達多
托缽走著,來到我父親家;
她是持著律的人(Vinayadhara),
聽聞得廣,戒具足。
看見了她,
我從座位起身,為她鋪好座位;
她坐下之後,
我禮敬了她的腳,給她食物。
用飯、用飲料、
用吃的,以及那裡存著的東西,
讓她吃飽之後,我說:
『大德,我想出家。』
父親對我說:
『孩子,你就在這裡修法吧;
用飯、用飲料,
讓沙門與兩次生的人吃飽。』
我哭著,
合掌向父親說:
『我做過惡的業,
我要把它磨掉。』
父親對我說:
『去得到覺悟與最上的法吧,
也得到涅槃——
那兩足之中最殊勝的人親自實現過的。』
我禮敬了母親與父親,
以及所有的親族;
出家七天,
就碰觸到了三種明。
我知道自己的七次出生,
這就是那些出生結出來的果報;
我要告訴你,
你專心聽。
在伊羅迦車城,
我是一個錢財很多的金匠;
被年輕的驕傲弄醉了,
我去親近了別人的妻子。
我從那裡死了之後,
在地獄裡被煮了很久;
煮熟了,從那裡起來,
進了一隻母猴的肚子。
我生下來七天,
那隻帶著猴群的大猴就把我閹了;
這就是那件業的果報,
就像去親近了別人的妻子那樣。
我從那裡死了之後,
在信度的森林裡過世,
進了一隻瞎一眼、
跛腳的母山羊的肚子。
十二年,
我被閹了,馱著孩子走,
長滿了蟲,生著病,
就像去親近了別人的妻子那樣。
我從那裡死了之後,
生為一個牛販的母牛的孩子,
一頭漆紅色的小牛,
十二個月大就被閹了。
我拉犁,
也拉車;
瞎了眼,生著病,
就像去親近了別人的妻子那樣。
我從那裡死了之後,
生在街上一個女奴的家裡;
既不是女人,也不是男人,
就像去親近了別人的妻子那樣。
三十歲死了,
生為一個趕車人家的女孩;
那家窮困,沒有什麼財產,
欠了很多債主的錢。
後來一個商隊的領隊,
因為利息堆得又多又高,
把哭著的我
從家裡硬拖走。
到了我十六歲,
看見我成了到了青春的少女,
他的兒子把我佔為己有,
那人名叫耆利陀娑。
他還有另一個妻子,
守戒、有德行、有名聲,
愛她的丈夫;
我讓丈夫討厭她。
這就是那件業的果報:
他們丟下我走掉,
即使我像女奴一樣伺候他們;
這件事我現在也已經終結了。」
……伊師達悉長老尼……
② 本經獨特重點
四十集只有這一篇,原典沒有另外的篇可以並排,這一篇的②③就寫在這裡。
第一件是一個問句與一個答案之間隔著的距離。
菩提問的是「你看見了什麼不對勁」。伊師達悉的回答先給了近三十首的經歷,而那近三十首一直在說「沒有不對勁」:她伺候公婆,招呼丈夫的親屬,親手為丈夫梳妝、煮飯,守戒、勤快、放下了慢;她對公婆說「我什麼也沒做錯」,丈夫也說「她一點也沒有傷害我」。三個男人給的理由完全相同,而且是同一句話:我就是不要與她住在一起。偈刻意不給任何一個此生的原因。原因要到她出家、得到三種明之後才出現,而且在七生以前。
第二件是一句收尾反覆出現。
七生的回顧裡,四段收在同一句「就像去親近了別人的妻子那樣」:被閹的猴子、長蟲的山羊、瞎眼的小牛、不男不女的人。業與果報的對應在這裡不是一句教義,是一個句型——每一生都被同一句話蓋上一個印。最後一生不用這一句,換成了另一個對應:她讓丈夫討厭他的另一個妻子,所以此生三個丈夫都討厭她。
第三件是結尾那一行。
「這件事我現在也已經終結了」(tassapi anto kato mayā)。整首詩從一個求不到答案的「為什麼」開始,最後停在一個結束,不是一個解釋——說偈的人知道了原因,而知道原因不是這一篇的終點,終結才是。
③ 結構脈絡
四十八首偈。第一至三首與第五首的前三行是敘事(第三人稱),原典不加引號;第四首是菩提的問話,第五首末行起是伊師達悉的回答,一直說到最後。回答裡轉述公婆、丈夫、父親與她自己當時說的話,譯文用『』標出,與外層的「」分開。
回答分成兩半,以第三十四首「出家七天,就碰觸到了三種明」為界:前半是此生(三次婚姻、出家),後半是七次出生。後半每一段的起句多作「我從那裡死了之後」,收句多作「就像去親近了別人的妻子那樣」,照原典的重複譯出,不折疊。
用詞:「持著律的人」照《中部》第一百一十三經的 vinayadhara;「磨掉」照《相應部》聚落主相應第十二經的 nijjarā;「最上的法」照《增支部》六集第八十三經;「兩次生的人」(dvijāti)指婆羅門,照《經集》第一品第七經的字面譯法。原典集末「四十集結束」照慣例不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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