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d 1.1–8.10 自說經.總結:八十經每一經都以一段感興語收尾;把八十段話收成一本書的,是一個一字不改的框,而那個框在書的後半露出了接縫
自說經(Udāna,Ud 1.1–8.10,八品八十經) 總結
八十經每一經都以一段感興語收尾;把八十段話收成一本書的,是一個一字不改的框,而那個框在書的後半露出了接縫
④ 深度研究
這本書的單位是一段話,不是一個故事。
八十經的形狀幾乎一樣:一段散文交代一件事,然後「世尊明白了這件事,當時就說出這一段感興語」,然後那一段話。 「感興語」是 udāna,字面是說出來的那一句,一個人被一件事觸動、自己說出來的話。 大多數是四行或六行的偈,但不全是:第六品第八經是一段講兩個極端的散文,第八品第一、第三經是對著「比丘們」說的散文,第三品第十經偈與散文夾在一起。 書名說的是那一段話,而散文是替那一段話搭的台。
第一件是這本書與四部的關係,比表面上看起來深。
有八經的散文整段見於四部,而且幾乎一字不差:第四品第一經(彌醯,《增支部》九集第三經)、第五品第一經(國王問王后,《相應部》三相應第八經)、第五品第五經(齋戒日不誦戒,《增支部》八集第二十經)、第六品第一經(捨掉壽的造作,《長部》第十六經與《相應部》五十一相應第十經)、第六品第二經(國王的探子,《相應部》三相應第十一經)、第七品第五經(矮個子跋提,《相應部》二十一相應第六經)、第八品第五、第六經(純陀與波吒釐村,《長部》第十六經)。 另有幾經是大段相同:第一品第十經婆醯的教誡與《相應部》三十五相應第九十五經、第三品第三經被遣走的五百比丘與《中部》第六十七經、第四品第五經世尊離開憍賞彌與《相應部》二十二相應第八十一經、第五品第三經善覺的前世與《相應部》十一相應第十四經。
同一段散文在兩部書裡配的東西,有三種情形。 一、散文與偈都相同,只換了名目:第五品第一經在《相應部》說的是「這首偈」,在本書說的是「這一段感興語」;第六品第一經在《長部》《相應部》與本書三處,連感興語都一字不差。 二、散文相同,偈不同:第六品第二經在《相應部》配的偈說外表會騙人,在本書配的偈說不要拿法做買賣;第七品第五經在《相應部》配的偈說獅子讓所有野獸害怕,在本書配的偈是《相應部》四十一相應第五經裡一位長老拿去考居士質多的那一道謎。 三、偈相同,散文不同:第四品第六經的偈是《長部》第十四經毘婆尸世尊的誦戒偈,第五品第九經的偈是《中部》第一百二十八經世尊在憍賞彌吵架的比丘面前說的,第八品第四經那一條「有倚靠的人會動搖」在《中部》第一百四十四經是大純陀轉述給病重的闡陀聽的話。
第二件是世尊一生的兩端都在這本書裡,而且被拆散了。
覺悟後的第一個星期在第一品第一至第四經、第二品第一經、第三品第十經:菩提樹下三夜分作意緣起、牧羊人的榕樹、目支鄰陀樹下的龍王、用佛眼看世間。 最後的旅程在第六品第一經(遮波羅神祠答應魔羅三個月)、第八品第五經(純陀的最後一頓飯)、第八品第六經(波吒釐村、渡恆河)。 兩端的材料都是以一品一品的方式分散的,本書沒有要講一個前後連貫的故事。 第八品把《長部》裡先發生的波吒釐村排在純陀之後。
第三件是書裡反覆出現的幾個模組。
一位比丘盤腿坐在世尊附近,世尊看見了,說一首偈:全書十一次(第三品第一、第四、第五經,第四品第六、第七、第十經,第五品第七、第十經,第六品第七經,第七品第六、第八經)。 飯後比丘們在堂屋裡聊天,話講到一半世尊走進來,責備一字不差:第二品第二經、第三品第八、第九經。 有人剛聽完法就死了,比丘們來問去處:第一品第十經婆醯被母牛撞死、第五品第三經善覺也被母牛撞死、第七品第十經五百個女人死在火裡;第四品第三經牧牛人被人殺了,比丘們沒有問。 世尊與僧團受人恭敬、其他教派得不到:第二品第四經、第四品第八經、第六品第十經。
第四件是一條通往《經集》的線。
第五品第六經,輸屢那受具足戒一年之後第一次見到世尊,天快亮時世尊請他說法,他把「《義品》的十六篇」全部用誦唱的聲調念了出來。 《經集》第四品〈義品〉正是十六經。 在這段散文成形的時候,那十六篇已經是一組有名字、有數目、能整組背誦的東西。
⑥ 文本地層分析與敘事斷裂
這本書有兩種組織原理,前四品一種,後四品另一種。
第一條證據是每一品的感興語。 第一品十首偈都有「婆羅門」(brāhmaṇa),第二品十首有九首說「樂」(sukha),第三品十首都說到「比丘」(bhikkhu),第四品十首都說到「心」(九首是 citta,一首是 cetas)。 這不是散文的主題——第一品的散文沒有一經在講婆羅門是什麼,第四品的散文沒有一經在講心——是偈裡的一個字。 攝頌照經名排,不照這個字;而這個字的分布太整齊,不像巧合。 第五至第八品四品,逐經數過,找不到任何一個這樣的字。
第二條證據是與四部整段相同的散文落在哪裡。 上面列的八經,只有一經在前四品(第四品第一經),其餘七經全在後四品:第五品兩經,第六品兩經,第七品一經,第八品兩經。 全書最長的五經——第五品第五經、第八品第六經、第六品第一經、第八品第五經、第四品第一經——全部在這八經之內。 本書最長的篇幅,是從四部整段搬來的。
兩條證據合起來,指向同一件事:前四品像是先有一批感興語,按偈裡的一個關鍵字收成十首一品;後四品收的是另一種材料,一大部分是四部裡已經有的整段敘事,加上它們原有的或新配的一段話。 這裡只能說到這一步。 兩種組織原理並存是形式事實;哪一半在前、哪一半在後,這兩條證據不足以判定,不寫。
第三條證據是那個一字不改的引導語。 八十經有七十六經是「世尊明白了這件事,當時就說出這一段感興語」,不論那一段話跟散文是什麼關係:有時偈回答散文裡的一個問題(第一品第四、第五經),有時偈評論一個場面,有時偈與散文幾乎接不上——第二品第一經龍王盤了七天,偈一個字也沒提;第四品第二經散文列的十樣全是浮躁,偈兩次說的是昏沉與睡意;第四品第四經舍利弗說頭有一點痛,偈問苦從哪裡來找他;第五品第四經孩子們在折磨小魚,偈沒有提魚。 引導語統一、而偈與散文的鬆緊不一,這是框後加的形式證據:先有那一段話,後來才替它寫一段散文,再用同一句套話接起來。
那四處不照套話的變式,說的都是世尊知道了心裡的東西——自己的遠離與一頭象的念頭(第四品第五經)、一位長老的念頭(第四品第九經)、自己捨棄的惡與修成的善(第六品第三經)、自己捨棄的概念的增生(Papañca,第七品第七經)。 四處全在第四至第七品。
第四條證據是同一段散文配兩首偈,在本書之內也有。 第六品第五、第六經的散文逐字相同,只有偈不同;第六經的偈專門接住散文清單裡「自己造的、別人造的」那一格。 散文先在,偈是配上去的,而一段散文可以配不止一次。 前面說的《相應部》對本書(第六品第二經、第七品第五經)是同一件事在兩部書之間發生。
第五條證據是偈的零件。 同一組詩行被拆開、換一格、再組起來:第一品第一至第三經前兩行相同;第二品第五、第六經後兩行只差一個字;第三品第二、第三經末行一字不差,第四經只留「像山一樣不顫抖」;第三品第七、第八經前三行相同;第四品第九、第十經第三行相同、前兩行同形;第六品第四、第五經前兩行相同。 一首偈被做成可以替換一格的模子。
第六條是一個殘跡。 「這一段感興語也是世尊說的——我是這樣聽說的」這句收尾,全書八十經只在第一品第十經出現一次。 它與《如是語經》每一經都有的收尾同一個形狀;在那本書裡它每經都在,在本書只剩一處。 那一處之外的七十九經,都沒有這一句。
第七條是書對自己的描述。 原典最後的全書攝頌列出八個品名,說這是「八十部不少的上好的經,分得很好的八品」。 八乘十,一經不多一經不少。 第五品之後找不到關鍵字、材料來源換了一種,而每一品仍然剛好十經——這個數目是編者守住的,品的內容不是。
最後,《長部》第十六經的兩段被搬進第八品時,留下了兩道縫。 第五經拿掉了末羅族弗迦娑獻金色布那一整段,前後接得天衣無縫,只有對照《長部》才看得出少了東西。 同一經的散文中間還夾著兩組偈,開頭是「我聽說的是」——說話的是傳誦那段故事的人,不是世尊,也不是本書的編者;那一層聲音是跟著《長部》的材料一起搬進來的。
📖 延伸閱讀
整部《自說經》的總結。前四品每品有一個串起十首偈的字,後四品沒有,而與四部整段相同的八段散文,七段落在後四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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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一品。四段說涅槃的話,兩大段搬自《長部》第十六經的純陀與波吒釐村,最後一位弟子燒完了既看不到灰也看不到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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